海南省發布中藥配方顆粒監管新政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11月1日起,《海南省中藥配方顆粒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海南省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第一批223種)(以下簡稱《標準》)正式實施,標志著海南中藥配方顆粒監管翻開新篇章。
今年2月10日,國家藥監局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要求中藥配方顆粒應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無國家藥品標準的,應當符合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標準。海南省藥監局根據《公告》要求,制定《細則》《標準》。
據海南省藥監局有關人員介紹,今年7月21日,海南省藥監局聯合海南省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印發《細則》,在海南省從事中藥配方顆粒生產、配送、使用、醫保支付和監督管理活動均適用于該細則。
近日,海南省結合本省實際情況,正式發布矮地茶等223個省級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該《標準》將配合《細則》推動中藥配方顆粒向著標準化邁進,助力中藥傳承發展。
海南省藥監局有關人員表示,今后,海南省藥監局將進一步建立完善的標準體系,滿足市場及企業需求;加強對中藥配方顆粒的管理,促進中藥配方顆粒平穩有序、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殷芝)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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