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嚴重社會后果,北京昌平2家藥店擬吊證 26家藥店停業整頓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王曉冬) 自10月22日北京市昌平區出現京外關聯本地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以來,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組織執法力量日巡夜查,督促各市場主體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截至10月24日,有兩家藥店因存在藥品購銷記錄信息不完整,造成嚴重社會后果,情節嚴重,擬對其進行吊證處罰;還有26家藥店因“四類藥品”銷售實名登記不全、未及時上傳“昌平區市場監管局感冒退熱類購藥實名登記平臺V3.0”,給予查封、停業整頓處罰。
連日來,昌平區市場監管局針對轄區432家藥店是否發揮“哨點”作用等情況開展拉網式檢查,特別是重點檢查北七家鎮、沙河鎮封控區周邊地區所有藥店、診所、賓館、餐館、KTV、棋牌室、洗浴中心等重點場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實情況。
10月23日下午,經昌平區衛生健康委、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相關部門調查,10月17日,確診病例甲至北京德盛康大藥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購買連花清瘟顆粒;10月20日,確診病例甲、確診病例乙至北京德盛康大藥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和北京高遠百康祝您健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購買連花清瘟膠囊、甘草片等藥品;10月16日,確診病例乙至北京福瑞康鄭連平診所購買感冒清熱顆粒及頭孢克肟片。
經查,兩家藥店在銷售退熱、止咳類等“四類藥品”(包括退燒、止咳、抗病毒、抗生素類藥品,也可稱為“一退一止兩抗”藥品)時,未登記顧客身份信息,未要求顧客掃健康碼、測溫等,購買“四類藥品”信息未上傳至“昌平區市場監管局感冒退熱類購藥實名登記平臺V3.0”,兩家藥店存在藥品購銷記錄信息不完整、藥店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北京福瑞康鄭連平診所存在醫師違規開具預防11類癥狀相關藥品的處方的行為。
記者獲悉,處理結果是:北京高遠百康祝您健康醫藥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德盛康大藥房有限公司第十一分店因存在藥品購銷記錄信息不完整,造成嚴重社會后果,情節嚴重,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擬依據《藥品管理法》給予藥店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昌平區衛生健康委擬依據《處方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對醫師進行行政處罰,對北京福瑞康鄭連平診所責令關停。
針對藥店未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涉嫌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正在開展進一步調查。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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