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藥監局對藥品零售環節疫情防控工作進行再部署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針對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局部有反彈趨勢,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2021年全省藥品監督管理半年工作推進會上,對疫情防控相關工作進行再部署,要求各市市場監管局、各處室單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對零售藥店、新冠病毒疫苗流通環節、疫情防控用藥械等領域的監管,確保到邊到底,不出問題。
山東省藥監局要求,藥店作為人民群眾購買藥品的重要途徑,要充分發揮好“哨點”預警作用,落實藥店疫情防控責任,扎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藥店要嚴格執行發熱病人“早報告”制度,對可疑癥狀的患者進行就診引導,并按照當地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規定的途徑上報;落實銷售情況監測和登記上報責任,要開展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抗菌藥物等4類藥品銷售情況監測,做好有關信息登記上報工作;加強藥店日常防疫措施落實,定期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毒,工作人員要戴口罩、手套等,對進店顧客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并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顧客在藥店內保持安全距離,對不執行要求人員要進行勸阻等;強化連鎖總部疫情管理職責,連鎖總部要全面匯總掌握各門店疫情防控工作開展情況,對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堅決采取內部停業整頓措施。
此外,山東省藥監局還要求加強疫情防控用藥械質量監管。對于新冠病毒疫苗,要求抓好流通質量監管,強化冷鏈保障和追溯管理,堅決杜絕非法流出等問題發生;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處置工作,嚴厲打擊非法制售疫苗行為;加大疫苗用藥包材質量安全專項檢查和抽檢力度,確保疫苗質量和供應。對于疫情防控用藥械,各級相關單位要以疫情防控期間新批準生產企業為重點,加強對新冠病毒治療藥物、檢測試劑、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等產品的質量監管,全面做好監督檢查、案件查辦等各項工作,確保質量安全;強化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用好現場檢查手段,組織開展全面檢查,確保企業持續合規;同時,還要強化對疫情防控用藥械出口企業的監督檢查,防范各類風險隱患。(齊桂榕)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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