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通報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
中國食品藥品網訊 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20期》(以下簡稱《通告》),《通告》顯示,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對餐飲食品、糧食加工品等16大類食品596批次樣品進行了抽檢,其中12批次樣品不合格,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污染物超標等問題。
3批次存在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濱州市鄒平黃山英海水產店銷售的散小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規定;濟寧市微山縣夏鎮何老四水產品經營店銷售的桂花魚,地西泮不符合規定;濟寧市魚臺縣濟寧佰佳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豇豆,滅蠅胺檢出值為0.91mg/kg,超出最大使用量0.5mg/kg近1倍。
根據《通告》附件《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呋喃西林、地西泮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是反映呋喃西林殘留狀況的指標,長期食用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的食品,可能引起溶血性貧血、多發性神經炎、眼部損害和急性肝壞死,并有一定致癌風險。長期食用檢出地西泮的食品,可能引起嗜睡、乏力、記憶力下降等。
4批次存在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
標稱為青島市佳味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肉卷肘,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檢出值為0.291g/kg,高于最高限量0.075g/kg;標稱為禹城大禹圣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超霸雞排,檢出速凍調理肉制品禁用色素胭脂紅;標稱為衛輝市祥河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樽紅葡萄露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檢出值為1.52g/kg,高于最大使用量0.65g/kg。以上3家企業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此外,標稱為陽谷德厚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產的瓦罐帶魚罐頭,檢出水產品罐頭禁用食品添加劑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5批次存在重金屬、微生物等污染物超標問題
膠州市卷毛海鮮店銷售的梭子蟹存在重金屬污染問題,鎘(以Cd計)檢出值為3.0mg/kg,超出最高限量0.5mg/kg。
標稱為山東陽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紫薯魔芋代餐粉、標稱為河南協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撬釓娀療o汽蘇打水飲料均存在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菌落總數和霉菌、菌落總數不符合規定。
此外,還有2批次存在其他污染物超標問題。青島市城陽區源真富海珍品店銷售的鱈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檢出值為6.84μg/kg,超過最高限量4.0μg/kg;標稱為威海昆崳山天然礦泉水有限公司生產的昆崳山飲用天然泉水,亞硝酸鹽(以NO2-計)檢出值0.695mg/L,超過最高限量0.005mg/L。
據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消費者如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中所涉不合格產品,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齊桂榕)
(責任編輯:宋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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